人民公安报警官证丢失声明登报电话:010-85894277
qq:77552198
微信:13146640034
登报范本:
***不慎将警官证遗失,证号:***,单位:(***,声明作废
《北京晚报》《法制晚报》《北京晨报》《新京报》《北京青年报》 《北京日报》《法制日报》《中华工商时报》《经济日报》《人民公安报》《人民日报》《人民法院报》《工人日报》 《中国税务报》等
一、遗失声明:
公司: 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、卫生许可证、食品流通许可证遗失,公章、财务章、人名章、合同专用章、发票章遗失,各类发票遗失,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,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,保险公司收款凭证,海运提单,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,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遗失声明等。........
个人:护照遗失,警官证、车辆合格证书,房地产经纪人证,记者证,建筑师证,医师资格证,医师执业证,导游证, 身份证, 会计证, 毕业证, 报到证, 导游证, 教师证,工作证,房屋所有权证,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,车辆购置税,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,外国人就业指导,专家证,